一、在以下三个情境中,可恢复公司: 情境一:当中国香港公司已撤销注册,但公司的银行帐户尚有存款需取回,或有其他明确必要的理由,可考虑根据《公司条例》相关规定,向高等法院申请颁令恢复公司的注册。 情境二:当公司注册处处长相信——由于他的错误已知某公司被撤销,则可在宪报刊登公告,宣布该公司在公告之日起恢复公司注册。 情境三:当债权人发现——欠债公司已撤销注册、剔除注册和解散时,此债权人可在欠债公司被撤销后20年内向法院申请颁令恢复公司的注册,或将公司名称恢复列入登记册,以及其他适当的命令。 二、恢复中国香港公司的方法: 1、向公司注册处处长申请(或高等法院)恢复公司注册或**登记册。 2、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申请时,需说明:为何需要恢复**登记册,公司未有提交周年申报表以及被剔除注册的原因。